专题专栏
不动产登记业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发布时间:
2024-04-15
一、提交资料及要求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抵押合同(原件);
6.法律、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扫码缴费)—审核登簿—缮(领)证。
三、承诺时限
自受理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散件)。
四、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监督电话:0312-722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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