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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蝗虫防治绩效自评报告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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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阜平县2019年蝗虫防治绩效自评报告
为了实现“飞蝗不起飞成灾、土蝗不扩散危害,农田发生区总体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的目标。我们认真贯彻“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理念,遵循“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用好救灾补助资金,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融合,坚决控制我县农区蝗虫的发生与蔓延危害,全面提升农区蝗虫防控的综合能力和科学控害水平,保障农作物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一、基本情况:我县蝗虫发生面积4.5万亩,达标防治面积4万亩,主要分布在王快水库及其流域。
根据冀财农【2019】59号文,下达我县蝗虫防治资金6万元,用于王快水库及其流域的蝗虫统防统治。资金及时到位。依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农区蝗虫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该项目已于2019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执行率10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以主管局长李刚为组长,植保站、乡镇农技人员为组员的蝗虫防治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蝗区的蝗虫防治。
2、进行每周一次的蝗虫防治普查和指导。
3、根据防治情况确定防治的好坏,为资金补助提供依据。
三、综合评价结论:
1、蝗虫防治年度总体目标,蝗虫危害总体损失≤5%,统防统治覆盖率≥60%,绿色防控覆盖率≥25%,农区蝗虫达标区处置率达100%。
全年实际完成蝗虫总体危害损失3.5%,统防统治覆盖率95%,绿色防控覆盖率28%,农区蝗虫达标区处置率100%。超额完成了年度总体指标。
2、效益指标:通过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达到95%以上,达到了预期目标。群众满意度达100%。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中央下达的蝗虫防治补贴资金6万元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已经全部补贴到统防统治机防队。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达到95%以上,生态效益达到95%以上,社会效益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100%。
五、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没有发现问题。
阜平县农业农村局植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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