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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477万街道照明项目绩效目标表

发布时间:

2019-05-27


附件2-1
绩效目标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村内街道照明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晓亮 15203328699
主管部门 阜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实施单位 阜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77.18
其中:财政拨款 477.18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目标1:此次我县扶贫村安装路灯覆盖数需达到35个,路灯安装数量至少达到1600盏以上。目标2:至少保持90%以上的路灯亮灯率,并且路灯要保障每晚定时打开照明,除部分路段停电造成夜间不能正常打开照明。目标3:安装路灯使用年限至少保持在20年及其以上,路灯安装后保障85%的居民出行安全,受益人口应达到15000人,受益群众满意率达到95%及其以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路灯安装覆盖贫困村数量 >=35个
贫困村路灯安装数量 >=1600盏
质量指标 路灯夜间亮灯率 >=90%
时效指标 当年亮灯保持率 >=9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路灯安装受益人口数 >=15000人
路灯安装村居民夜间出行安全保障率 >=8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路灯使用年限 >=20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注: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绩效指标中选择适合的填报(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也可自行增加或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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