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公开

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布时间:

2020-06-03


附件1              
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补助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单位 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79.26万元 279.26万元 100%
 其中:中央补助 279.26万元 279.26万元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全县3个国营林场的天然林停伐项目面积51180亩不减少,项目范围内森林植被保存完整,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森林病虫害,不发生盗伐、乱伐行为,林场要积极落实各项管护措施,不断改善森林资源状况,提高所在林场收入。要及时做好检查验收,按时发放补偿资金。     全县3个国营林场的天然林停伐面积51180亩没有减少,项目范围内森林植被保存完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发生森林病虫害,没有发生盗伐、乱伐行为,3个林场积极落实各项管护措施,森林资源状况得到改善,林场收入提高。年底检查验收全部合格,补偿资金全部按时发放。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51180亩天然林管护面积保有数 ≥51180亩 51180亩  
人均林木管护面积 ≥1000亩 1100亩  
涉及护林员人数 ≥45人 45人  
质量指标 护林员选聘考核完成率 100% 100%  
51180亩天然林停伐保存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合同,落实各项管护措施 100% 100%  
停伐补助资金发放率和检查验收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管护人员每年每人补助数 ≥3600元 3600元  
每年补贴数 279.26万元 279.26万元  



经济效益
指标
带动贫困林场收入 ≥279.26万元 279.26万元  
带动就业人数 ≥45人 45人  
社会效益
指标
公益岗位安排就业人数 ≥45人 45人  
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人数 ≥45人 45人  
生态效益
指标
森林蓄积量不减少,森林资源郁闭度增加,林分改善 长期    
项目区生态环境质量是否有所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增加该项目林场收入 ≥279.26万元 279.26万元  
改善该区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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