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公开
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布时间:
2020-06-03
附件1 | |||||||
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补助 | ||||||
中央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实施单位 | 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79.26万元 | 279.26万元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279.26万元 | 279.26万元 | 1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全县3个国营林场的天然林停伐项目面积51180亩不减少,项目范围内森林植被保存完整,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森林病虫害,不发生盗伐、乱伐行为,林场要积极落实各项管护措施,不断改善森林资源状况,提高所在林场收入。要及时做好检查验收,按时发放补偿资金。 | 全县3个国营林场的天然林停伐面积51180亩没有减少,项目范围内森林植被保存完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发生森林病虫害,没有发生盗伐、乱伐行为,3个林场积极落实各项管护措施,森林资源状况得到改善,林场收入提高。年底检查验收全部合格,补偿资金全部按时发放。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51180亩天然林管护面积保有数 | ≥51180亩 | 51180亩 | |||
人均林木管护面积 | ≥1000亩 | 1100亩 | |||||
涉及护林员人数 | ≥45人 | 45人 | |||||
质量指标 | 护林员选聘考核完成率 | 100% | 100% | ||||
51180亩天然林停伐保存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合同,落实各项管护措施 | 100% | 100% | ||||
停伐补助资金发放率和检查验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管护人员每年每人补助数 | ≥3600元 | 3600元 | ||||
每年补贴数 | 279.26万元 | 279.26万元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带动贫困林场收入 | ≥279.26万元 | 279.26万元 | |||
带动就业人数 | ≥45人 | 45人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公益岗位安排就业人数 | ≥45人 | 45人 | ||||
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人数 | ≥45人 | 45人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森林蓄积量不减少,森林资源郁闭度增加,林分改善 | 长期 | |||||
项目区生态环境质量是否有所改善 | 是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增加该项目林场收入 | ≥279.26万元 | 279.26万元 | ||||
改善该区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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