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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3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5-07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23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关于利用易地扶贫搬迁腾退土地发展中药材产业的提案”的会办意见提出如下:

  一是根据 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文件,文件中明确提出:“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易地扶贫搬迁腾退的土地验收后为耕地,在腾退的土地上大规模发展中药材产业将受到国家政策限制。

  二是我县制定了《阜平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种植补贴政策》积极鼓励引导村、集体、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利用复垦土地种植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作物,在优先发展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上适度发展中药材及其它食用农产品。

  三是目前,我县易地搬迁复垦工作仍在继续且复垦土地均未进行验收。2021年,阜平县金坤公司、阜裕公司利用复垦土地验收交接空档期种植玉米、黄豆1000余亩,中药材近400亩,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是盘活利用好拆旧复垦土地资源对于发展现代性农业,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复垦土地工程项目进度,尽早竣工验收,办好交接手续早日投产发挥效益。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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