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5-26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许衍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保定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依托《阜平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我县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准入、定期项目考核、项目退出等监管考核措施,促使现有的16家物业服务企业自身增加危机意识,改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不规范、专业性不强的现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优秀的物业公司引进工作,截至目前已为3个老旧小区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二是为调动社区参与物业管理的积极性,加强行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我县探索建立了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为网格成员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由南街、北菜园等社区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明确物业与业主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构建规范和谐业主的良好关系。在小区内显眼位置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把服务内容上墙,让业主一目了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公开。
三是按照“谁使用、谁享受、谁付费”的社会准则,始终把提高老旧小区自治水平、自治能力建设作为工作的落脚点,着力推进老旧小区管理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建议通过“党建引领”的方式,要求小区内的党员必须也应当参加业委会竞选,积极主动带领小区居民进行自治管理,引导业主明确自身在物业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按自身承受能力选择符合实际的物业服务项目和服务档次。
四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活动,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工作主动性,由社区居委会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力度,全面了解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物业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同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季度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实现了物业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共同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督促物业企业做好日常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物业服务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五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宣传物业管理法规,提高居民的物业意识让人们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热心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理解和支持服务收费和管理工作。引导和帮助广大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观念,明白权利和义务,提高广大业主的主人翁意识和自治水平物业企业要及时公示、公开服务标准、公司理念、收费及使用情况,让小区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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