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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4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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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商务局:现将“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村集贸市场占路问题的提案”会办意见提出如下: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24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商务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村集贸市场占路问题的提案”会办意见提出如下:

  一是加快推进便民市场建设。我县将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对人口密集区及原有农、商贸市场及已具一定规范的占道经营摊点分布不合理的地区,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论证,合理布局,考虑充分利用现有空地建简易市场,尽最大努力解决市场总量偏少、布局不合理问题。

  二是疏堵结合规范管理便民市场。彻底取缔国、省道马路市场;对其他农村小型赶集场按照“市场规范经营、交通有人维护、保洁专人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主要采取巡逻喊话面对面教育劝导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对摊主进行劝说和教育。对于个别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摊主,则对其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强制清理。

  三是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横幅、引导指示牌和口头宣传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清理取缔市场占道经营问题,引导马路市场摊贩进市场、进引导区。每个集贸日时间提前安排执法人员对占路摆卖现象进行治理,及时结合交管部门对拥堵现象进行疏导。商务、交通、执法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经多次劝阻仍不入市人员给予严厉惩处,确保集贸日时间道路顺畅,还群众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五是与公路沿线乡镇政府、村委会划定集贸市场用地,疏堵结合,确保集日期间道路畅通。经过集中治理,我县农村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现象已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各乡镇执法队将重点围绕农村集贸市场周边的停车秩序管理、垃圾收集和分类、环境卫生管理和市场周边流动摊点管控等职责工作进行综合整治,积极引导经营商户和群众共同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实现长效常态化。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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