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57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3-28
针对贾瑞生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阜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建议》第1574号建议中涉及我县的内容,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阜平抽水蓄能电站拟建设地点在保定市西部阜平县砂窝乡。该站点上水库正常蓄水位可达840米,库容达790万立方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可达434米,库容达845万立方米;额定水头389米,额定转速375r/min,发电量充足。项目选址地点施工地质条件好,输水发电系统围岩条件完整,稳定性强。该站点分别于2012年、2018年列入国家抽水蓄能电站比选站点序列,是不可多得的优良站点资源。
二、电站拟装机容量1200兆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兆瓦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匡算工程静态投资约56.30亿元,可拉动地方GDP约168亿元-224亿元,建设期每年可提供税收3000万元,建成后每年可实现利税1亿元,对阜平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带动作用。同时,对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三、目前,河北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窗口期,国家能源局正在开展全国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阜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因下水库所在水面(158.5亩)涉及河北省生态红线,未能进入2018年《河北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推荐站点。经多方协调,阜平县抽水蓄能电站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部分已纳入《河北省的生态红线调整自评报告》调整范围并上报至自然资源部,待自然资源部专家评审通过后报国务院批准。
四、恳请市发改委协调省能源局等部门将阜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河北省抽水蓄能规划需求,上报纳入全国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并支持阜平抽水蓄能电站早日启动建设。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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