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50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3-20
是否同意公开:(是)
阜建议字[2020]第3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50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发改委:
针对贾瑞生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阜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建议》第1502号建议中涉及我县的内容,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阜平县抽水蓄能站点,位于保定市西部阜平县砂窝乡,上水库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具有采用局部防渗方案的条件,下水库流域面积大水源充足,阜平站点为Ⅱ类围岩稳定条件相对较好,且分别于2012年、2018年列入国家抽水蓄能电站比选站点序列,是不可多得的优良站点资源。
二电站初拟装机容量1200兆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兆瓦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匡算工程静态投资约56.30亿元,可拉动地方GDP约168亿元—224亿元,建设期每年可提供税收3000万元,每年可实现利税1亿元,受益100年,对阜平率先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带动作用,对脱贫后三年巩固脱贫成果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恳请市发改委协调省能源局等部门在生态红线调整或生态红线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前,给予阜平县抽水蓄能电站特殊关注,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使项目顺利进入选点规划和水电发展“十四五”规划。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领导签发:齐志国
联系人及电话:安行广 7228985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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