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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7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19-04-24


是否同意公开:(是)
阜提案字[2019]第4号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7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加强小区物业监管,提升居民幸福感的会办意见提出如下:
  一是为调动社区参与物业管理的积极性,加强行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我县探索建立了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为网格成员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由南街、北菜园等社区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明确物业与业主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构建规范和谐业主的良好关系。在小区内显眼位置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把服务内容上墙,让业主一目了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公开。
  二是为了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我县每年将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列入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岗位培训。近几年,我县先后组织举办了“物业安全、消防管理”、“住宅社区应急救护知识”等多项培训,提高了全县物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今年3月,我县相继组织了街道物业管理专管员业务知识培训和物业服务企业政策法规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有效提升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从而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是组织全县物业住宅小区开展了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拉网式排查整治活动,消除了小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协调解决业主反映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100余件,进一步整治了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促进了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我县物业服务质量投诉明显下降,群众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有了较大的提升。
  四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我县加强了行业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了《阜平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和《关于规范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工作主动性,由社区居委会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力度,全面了解各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物业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同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季度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实现了物业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共同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督促物业企业做好日常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物业服务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五是按照县政府关于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物业管理运营的要求,现已有24家物业公司派驻到41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点,部分已入驻运营。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4日
  领导签发:贾瑞生
  联系人及电话:安行广  7228985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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