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阜政办96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8-15
阜平县2019年农村积存生活垃圾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阜平县2019年农村积存生活垃圾 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资料
为推动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巩固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提高治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五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断提高治理质量和水平,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第二部分是目标任务。(一)完善长效机制。(二)健全收运体系。(三)治理重点区域。(四)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第三部分是重点工作。(一)集中清理积存生活垃圾。(二)加快完善设施设备。(三)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四)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第四部分是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8月16日前)。(二)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8月17日-8月底)。(三)持续推进阶段(2019年9月-10月5日)。(四)验收阶段(10月6日-11月底)。(五)考核阶段(12月底)。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三)落实保障资金。(四)强化监督检查。(五)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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