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优化提速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5-20
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提速的
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优化提速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一、背景资料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速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3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提速的实施意见(试行)(保政办函〔2019〕20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意见》(保政发〔2018〕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六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科学优化我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按照“一次告知、一口接件、一网运行、限时办结、并联审批、内部运转”的思路,整合审批资源,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69%左右,由之前的220个工作日,压缩到68个工作日之内,显著提高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速度。
第二部分是实施范围。全县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均适用本实施意见。
第三部分是主要原则。(一)并联审批,压减时限。(二)再造流程,简化程序。(三)容缺受理,加强监管。(四)容错纠错,激励创新。
第四部分是基本流程。(一)成立专班。(二)多规合一。(三)限时办结。(四)一网通办。提前谋划,集中办理,超时追责。
第五部分是审批阶段。(一)立项审批阶段。1.建议书“马上办”。2.区分情况“分类办”。3.可研报告“合并审”。4.初设审批“无前置”。(二)设计方案联合审查阶段。1.设计方案“提前审”。2.施工图设计“联合审”。3.三项手续“限时办”。(三)施工许可阶段(四)竣工验收阶段。
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一)强化网上并联审批。(二)着力解决内部“堵点”。(三)推行总承包发包方式。(四)推行综合评价评估制度。(五)推行告知承诺制。(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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