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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5-20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 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资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河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19〕31号)和《保定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保政办函〔2019〕21号)精神,推动全县各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六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达到“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工伤认定)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推进法治阜平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二部分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着力打造透明政府。

    行政机关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应当作适当处理后公开。发现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予以更正。

    第三部分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第四部分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守住合法行政底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第五部分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供技术保障。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执法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法制审核流程规范有序。加快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有效整合执法数据资源,为行政执法更规范、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奠定基础。

    第六部分是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取得实效。(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健全制度体系。(三)培树先进典型。(四)强化宣传报道。(五)加强队伍建设。(六)保障经费投入。(七)加强督察问责。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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