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易地搬迁土地复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3-20
阜平县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复垦工作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资料
为加快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复垦工作,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四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原村址复垦工作是巩固脱贫成果,优化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以发展和建设生态为目标,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原则,严格标准,统筹兼顾,至2020年全部完成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后原村址复垦工作,并全部实现种植复绿目标。
第二部分是实施步骤。(一)签订搬迁协议、收缴土地证。(二)确定复垦范围。(三)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四)旧房腾空和拆除。(五)土地复垦及验收。(六)后期管护和确权登记。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复垦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土地复垦工作开展,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戴鹏炜为组长、包乡镇县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为成员的阜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部分是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是本乡镇土地复垦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项目牵头单位,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主动作为,协调配合,保障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复垦工作顺利推进。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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