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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3-18


阜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贫困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交通补贴实施方案

    一、背景资料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8〕11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林业厅、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人社发〔2018〕26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精准扶贫工作要求,鼓励有就业愿望的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加快我县农村贫困家庭脱贫步伐,现就如何落实好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做好全程跟踪管理服务,促进稳定就业,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六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进一步完善就业扶贫政策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做好跟踪服务和政策帮扶,促进稳定就业,扎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

    第二部分是享受政策人员范围。自行乘用交通工具跨区域外出务工和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和标注享受政策的脱贫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男女均为16至65周岁)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第三部分是补贴标准及期限。根据贫困劳动力跨区域就业地点,按县外、县内两个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补贴期限暂定执行到2021年12月31日。

    第四部分是落实补贴的实施步骤。(一)摸清底数。(二)申报补贴程序。

    第五部分是加强全程跟踪管理服务。(一)县人社局及时将资料发放到位。(二)县人社局成立劳动维权援助服务中心,维权电话7220761。

    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强宣传引导。(三)加强督查考核。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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