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第一批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公布
发布时间:
2023-05-14
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市场监管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社会氛围,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现公布典型案例。
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阜平县老王肘子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餐饮浪费案
2023年4月19日,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阜平县老王肘子店进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饭店客人就餐结束后,桌上剩余的菜品份量较多,造成食品浪费。经查,该饭店在3名消费者点了六个菜后,明知菜品份量足够的情况下,未主动提示消费者超量点餐,导致消费者剩余菜品较多,造成食品浪费。 该饭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费;(二)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之规定,构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处罚。

浪费可耻、节约为荣
坚持光盘行动
不管是食品生产经营者
还是消费者
都应该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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