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8-20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阜建议主字〔2025〕第3号
阜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顾锦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推广“一引二调三保障”工作法,着重解决“插花地”“细碎化”等问题。科学设立“流转区”“自种区”,规范土地置换工作流程,推动更多土地成方连片,为党支部领办土地合作社开辟更大空间。逐步引导种植大户把土地流转至党支部领办土地合作社,以党支部领办土地合作社名义与农户签订入社协议、建立利益联结,再由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签订委托协议,由合作社委托种植大户经营,变种植大户为职业经理人。充分发挥乡镇统筹作用,探索成立党支部领办土地合作社联合党组织、乡镇联合总社、合作社协会等模式,变“一村一社、单打独斗”为“多社联合、抱团取暖”,形成规模对接经营主体,提升市场议价权和对市场主体吸引力。
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建立集体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采取“一村一品”的方式发展特色产业。各村根据资源禀赋、地理优势、特色产业、人才资源等确立集体经济发展方向,逐年制定发展行动计划,理清发展路子、增收项目,力争村村建立集体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力争在2024年底农村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0%的基础上,到2026年底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75%以上。
三是指导乡镇实施好衔接资金项目、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项目、“百千工程”等,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项目,将竣工验收的产业项目及时移交确权给村集体,抓好后续运营管护,确保长期发挥效益,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源头活水。同时,指导村集体全面抓好资产、资源、债权、债务、合同、收入等6本台账的使用及定期更新,结合年度清产核资,摸清底数、规范管理,确保村集体资产资源正常发挥作用。严控村级新增债务,持续开展债权清收行动,对符合核销条件的村级债务及时核销,减少账面债务,切实减少村级债务。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常态化清理机制,对清查出的闲置资产资源,采取出租、发包、租赁、入股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等方式,做好盘活利用,增加村集体收入。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行为,引入公开竞争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资产流转进入市场交易,确保村集体利益最大化。
四是加大农业职业经理人引培力度,力争2025年为全县209个行政村每村至少培育1名农业职业经理人,鼓励农业职业经理人与所服务的农业企业及村集体签订协议,以市场化的方式,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同时,积极引培更多兴村人才。加强与河北农业大学联系,积极引入专业资源,搭建“阜农科创”专家团队平台,常态化开展农业种植技术推广。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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