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8-20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阜建议主字〔2025〕第1号
阜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布宪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发挥村民委员会在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中实效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我县组织各乡镇村“法治宣传员”“法律明白人”开展以“人身安全保护令抵御家暴‘护身符’”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增强受害者对自身权益保护意识,鼓励他们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勇敢站出来,寻求法律帮助,逐步形成人人反对家庭暴力、家家杜绝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高社会公众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了解和认知,教育引导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法治宣传落到实处,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常态化。
二是对各村“法治宣传员”“法律明白人”进行法律培训和业务培训,确保接访登记如实详细,做到证据规范齐全,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证据规则体系,进一步解决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举证困难。拓宽证据认定形式,细化对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根据家庭暴力发生特点,总结列举常见证据形式,将施暴者的书面保证、悔过书,有旁证支持的视听资料、网络聊天、微博等电子信息采纳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三是强化各村“法治宣传员”“法律明白人”力量,提升监督执行力。严把人选关,突出政治标准,统筹考虑品行、文化程度等因素,从老党员、退休教师、村级后备干部、回乡创业的大学生中拓展人选来源,切实把有热心、懂法律、敢监督的人员选进来。针对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形,提供具体的维权指导,包括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寻求法律援助等,鼓励受害者勇敢维权。采取合法、理性的方式处理家庭矛盾,避免家庭纠纷演变为家庭暴力。同时,建立了由法院、公安、司法、村委会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微信群,实现信息共享,构筑反家暴隔离墙。2024年以来,经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受理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0件。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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