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关于民政局公开招聘乡(镇)社会救助 经办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7-29
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关于民政局公开招聘乡(镇)社会救助
经办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阜平县民政局拟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公开招聘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1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13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阜平县户籍;
(二)年龄:18-35周岁(2001年-1984年);
(三)学历: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好、有责任感、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刑事调查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人员。
五、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月实发工资20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按规定予以保障。
六、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2019年7月29日-- 8月4日)
在阜平县人民政府网、阜平发布、阜平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并在阜平县政府门口张贴。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 8月4日)
2、报名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政府前楼四楼)。
咨询电话:0312—7225293。
3、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并填写《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及主要领导同意后的证明方可报名。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及相关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及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笔试(50%)
笔试请有关专家命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当日在政府门口公示。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50%)
1、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末尾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考生人数与岗位数达不到2:1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入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由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聘请面试官。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是仪容仪表、言谈举止、思维能力、逻辑能力及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考生随机抽取面试号,面试时间10分钟,采取体操式打分法。面试成绩当日在政府门口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招聘人员按照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的为退伍军人、学历高的、年龄小的;
2、在县级医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此而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与相关法律法规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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