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关于县纪委监委和公安局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6-20
按照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关于县纪委监委和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实施方案》,拟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男性)。由于报考人数不足,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择优。
二、招聘名额
增补警务辅助人员8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天),身高在1.65米以上;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辅警工作,有社会正义感;
(五)身体健康,形体端正,且无口吃、无纹身、无其它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刑事调查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人员。
四、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现有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执行。月实发工资20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9年6月20日—6月22日)
在阜平县人民政府网、阜平县电视台、“阜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并在县政府大院门口张贴。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6月22日)
2.报名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政府前楼四楼)。
咨询电话:0312—7225293。
3.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局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并填写《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及主要领导同意后的证明方可报名。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及相关单位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及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与相关法律法规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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