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工商局联合组织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公示培训班
发布时间:
2014-10-13
10月11日,县扶贫办、工商局联合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公示培训班。副县长王成峰出席开班仪式。
为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王成峰代表县委、县政府对省市工商局一直以来对我县的大力支持以及此次不辞辛苦来我县授课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欢迎。他说,《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国实行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将画上句号,取而代之的是年度报告制度;意味着我们将从原来的依靠行政审批监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为合作社提供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的信用服务,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积累商业信誉,对于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他希望参训人员要把握好此次学习机会,力争通过培训,对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有一个全面细致的认识。工商系统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条例》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年报工作的指导,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熟悉掌握年报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等,督促企业真实、及时公示其基本信息,正确履行年报公示责任。为企业信息公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培训班上,省市工商局有关专家对《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和授课。讲解人员深入浅出逐条解读《条例》及配套规章具体内容和要求,内容全面,逻辑清晰。通过培训学习,参训人员对《条例》及配套规章有了系统的了解和认识,初步掌握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技能,为全面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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