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重大项目动员会今日召开 这是县委县政府的承诺!

发布时间:

2017-06-06


    6月5日,我县召开高阜口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阜东产业园区高阜口片区开发建设河龙公路阜平县城段项目高阜口段土地房屋征收动员会。县委书记郝国赤、县长刘靖、县委副书记杨文淇、政协主席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新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戴鹏炜、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欣、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海林、人武部政委许洪涛等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张新占宣读了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平县高阜口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戴鹏炜宣读了中共阜平县委办公室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平县高阜口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阜东产业园区高阜口片区开发建设、河龙公路阜平县城改线段项目高阜口段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就征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按照阜平县城乡总体规划实施要求,为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阜东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和城市道路建设进度,我县决定启动实施高阜口棚户区改造项目、阜东产业园区高阜口片区开发建设、河龙公路阜平县城改线段项目高阜口段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征收期限从2017年6月11日到2017年8月5日。
 
  阜平县高阜口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为规划设计范围内(高阜口村北高阜口片、大道村小工自然村)的所有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具体范围以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阜东产业园区高阜口片区开发建设征收范围:北至沙河南岸、南至规划中的苍山东路、东至规划中的方太口南桥、西至规划中的沙河南路与苍山东路西交叉口,及规划中的苍山东路南侧规划的公建和居住用地范围内所有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具体范围以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河龙公路阜平县城改线段项目高阜口段征收范围为规划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具体范围以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
 
  补偿标准是阜平县高阜口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执行《阜平县高阜口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县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物价局四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阜东产业园区高阜口片区开发建设土地征收工作执行《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阜东产业园区高阜口片区开发建设土地征收工作公告》的有关规定。河龙公路阜平县城改线段项目高阜口段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执行《河龙公路阜平县城改线段项目高阜口段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县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物价局四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
 
  郝国赤在讲话中指出,启动实施阜平县高阜口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阜东产业园区高阜口片区开发建设、河龙公路阜平县城改线段项目是县委县政府对全县人民的郑重承诺。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扎实苦干,迎难而上,凝心聚力,不折不扣落实好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全力完成这一重要的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强力实施攻坚;严肃纪律,严格督导,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完成任务。
 
  刘靖主持会议并指出:要严格执行政策标准,把握好群众利益大局,集中时间精力,强化攻坚突破,按照征收时间节点快速推进,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会议还对各分包单位一把手,分包责任人及镇村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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