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采取“五查”强化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监管
发布时间:
2013-08-07
一查主体资格。查看经营者是否未取得营业执照,是否存在超期年检、超范围经营或者租借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确保主体资格合法。
二查自律制度。查看经营者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能否提供商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商品进货凭证,进一步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
三查商品标识。查看商品的说明书是否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地址;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认证产品认证制度的商品,是否具有许可证、认证标志及编号,确保商品符合销售要求。
四查标准执行。查看所售商品是否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五查安全性能。查看所售商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超过安全使用期、失效日期,是否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是否经营抽检不合格的商品,确保商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92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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