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多措施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发布时间:
2014-05-08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走绿色崛起之路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根据河北省检察院的总体部署,阜平县检察院从2014年3月开始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该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此次专项工作。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该院将此专项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把开展专项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并将该专项工作作为该县检察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保证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县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突出工作重点。该院将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开展的“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确定的三类重点整治行业和九种重点打击对象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惩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污染犯罪以及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同时,加大对涉及破坏资源的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并严肃查处背后的职务犯罪。
加大线索排查力度。该院主动加强与环保、林业、国土资源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联系,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检查台账卷宗,了解本地近年来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行政查处、刑事立案等总体情况,掌握相关案件线索。主动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受理线索举报,同时,更加注重对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
转变办案方式。该院把收集证据作为侦查工作重心,坚持办案重心前移,加大初查力度,通过询问相关受害人、知情人,从中发现有关案发时间、地点、作案手段、受损状况等情况。针对环境污染犯罪作案手段隐蔽、证据情况相对复杂的情况,适时运用以事立案,在固定部分案件证据后再接触犯罪嫌疑人,同时,更加注重搜集证明损害后果的证据。严格按照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收集审查证据,确保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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