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阜平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阜平县税务局严格按照省局、市局和阜平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按照《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有力保障了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进一步推动主动公开
将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工作动态、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和税收行政执法事项等各类信息。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20条、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115条。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行政许可316条。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刊播税收新闻110篇(次)。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
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做到依法、严谨、规范、稳妥回应申请人关切。2022年度,阜平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向上级税务机关提交保密审查表,规范履行签批手续,确保不出现失泄密、公开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等情况。对照上级关于主动公开内容更新时限的要求和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规定,规范进行信息发布。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省局、市局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定期维护网站、更新信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其作为推行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严谨规范做好信息审签、发布等工作。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深入落实。通过“学习兴税”平台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素养和操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需求部门对信息公开机制不够了解;二是对门户网站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数量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开展培训,详细讲解信息公开制度,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认识。二是加强工作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提醒制度,确保信息发布不延误、不遗漏。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和社会关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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