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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9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4-27


  是否同意公开:(是)

  阜提案字[2021]第2号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关于加强对小饭桌监管的提案”的会办意见提出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我县成立了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深入“小饭桌”比较集中的照旺台片区、南城片区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小饭桌的监督管理工作,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管,同时以推行“三化”(网格化监管、格式化检查、痕迹化管理)为契机,进一步细化责任,推动“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二是补齐短板,依法行政。针对学生“小饭桌”处于监管盲点状态,我县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逐步规范的原则,创新对学生“小饭桌”的监管,采取积极的办法予以解决。2021年,我县制定出台了《阜平县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对“小饭桌”从许可、经营范围、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等环节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极大程度上规范了经营行为。

  三是拉网排查,摸清底数。大部分小饭桌都藏身在居民楼中,由于受到执法权限的限制,给执法带来很大难度。针对这一情况,我县坚持不留死角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地毯式的摸底排查。一方面组织执法人员进校园、进小区,走街入户;一方面利用社区协管员、信息员力量,开展摸底排查,彻底理清了辖区情况。

  四是防控风险,确保安全。我县积极推行风险防控体制,降低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概率,参照小吃店标准,对小饭桌进行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统一纳入餐饮服务监管范畴,同时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精神,一律不许可经营凉菜;严把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关,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良好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的有关通知精神,同时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无健康合格证和培训记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并要求从正规企业或食品摊贩进货,同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台账记录备查;要求每个小饭桌必须配备消毒器材,严格实施餐用具餐餐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严格按规定设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确保就餐环境干净整洁,设置能满足需要的流水洗手设施,防止食物二次污染;推行五个“严禁”,即:严禁加工制作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和豆浆,严禁供应剩饭剩菜,严禁采购使用发芽马铃薯、野蘑菇等有毒动植物,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加大对学校周边“小饭桌”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落到实处,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各负其责。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食品安全的氛围,规范办学行为,通过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通过家长微信群、钉钉群等平台、发放家长明白纸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了营养膳食、食品安全知识方面的宣传。告诉学生家长要教育子女远离不卫生餐饮,拒绝不规范“小饭桌”,提升了学生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7日

  领导签发:赵敏涛

  联系人及电话:安行广  7228985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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