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治理方案(21年)
阜平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不合理检查治理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切实维护公众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检查行为,营造良好的医疗秩序和就医环境,推进建立医疗卫生机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检查范围
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内容
(一)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重点治理实施特殊检查未告知及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
(四)治理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
(五)治理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断的行为。
四、责任分工
医疗卫生监督一、二科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对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医疗检查行为进行检查,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依职转交相关部门查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监督科室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对规范医疗秩序和医疗服务行为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工作计划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抽查,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问题。要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征集线索,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对典型案例及情节严重案例等,予以通报曝光。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举措和工作成效,为专项治理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推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创兴监管手段,纳入日常监管工作,推动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常抓不懈。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切实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坚持正向引导与问题整治相结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诊疗规范化水平。
(五)做好信息报送。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汇总治理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等,形成工作报告材料,分别于2021年8月15日、2022年2月15日前,将半年报告和全年报告报送卫生健康局。
阜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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