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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3-23


  阜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常态化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卫生许可持证率达到100%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5%以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严格落实;消毒间及消毒设施应专用并保持正常运转;卫生设施、设备等应配备齐全;深入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模式向风险管理转变;国家公共卫生“双随机”监督抽检完成率100%。

  二、对公共场所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活动和量化分级管理。

  (一)宣传

  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新冠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利用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活动日集中宣传;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宣传教育。通过以上工作全面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和公共场所传染病预防知识。

  (二)专项整治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各种违法行为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依据重罚。

  (三)整治范围

  对住宿业场所、商场超市、文化娱乐业、美容美发业、沐浴场所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对公共场所是否采取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2、对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重点检查美容场所是否超范围进行医学美容、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4、公共用品用具如床上用品、口杯、浴衣、浴巾、拖鞋等是否做到一客一消毒,是否做到公共用品每年一次检测。

  三、经常性卫生监督

  (一)对我县公共场所的现状进行调查,全面掌握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

  (二)制定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无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三)对各类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

  1、住宿场所监督检查依据《住宿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对大中小型宾馆、旅店、旅馆进行全面检查。

  (1)卫生许可证是否公示于经营场所醒目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建立与执行情况。

  (2)住宿场所是否设置清洗消毒间,清洗消毒间面积应能满足饮具、用具等清洗消毒保洁所需。清洗消毒间地面与墙面是否使用防水、防霉、易清洗的材质。采用化学法消毒的,消毒间内是否设有多个专用清洗消毒池,并有相应的消毒剂配比容器。

  (3)已消毒的饮具是否存放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配有拖鞋、脸盆、脚盆的住宿场所,消毒间内是否拖鞋、脸盆、脚盆专用清洗消毒池及已消毒用具(拖鞋、脸盆、脚盆等)存放区。

  (4)各类水池是否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防渗水、不易积垢、易清洗的材质制成,并设置标示用途。消毒记录是否完整。

  (5)住宿场所是否设置储藏间,储藏间是否有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柜或货架,不同物品是否分类、分架存放并标示明确。储藏间是否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及防鼠、防潮、防虫害等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

  (6)打扫客房工作车是否有足够空间分别存放客用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洁工具并有明显标示。工作车所带垃圾袋是否与洁净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洁净工具分开,清洁浴盆、脸盆、抽水马桶的工具是否分开存放并标志明显。

  (7)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制定和完善中央空调卫生管理制度及预防空调通风系统传播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定期对风管、过滤网冷却塔等主要部件以及机房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在开放季节安全卫生运行。

  (8)住宿场所的餐厅、酒吧、歌厅等是否有禁止吸烟标示等。

  2、沐浴场所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用消毒间及专用消毒设施,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公共用品的消毒程序是否正确,是否有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记录,公共用品的配备比例,公共用品的保洁,客用化妆品的索证资料,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机械通风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等。

  3、美容美发店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用消毒间及专用消毒设施,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公共用品的消毒程序是否正确,是否有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记录,公共用品的配备比例,公共用品的保洁,客用化妆品的索证资料,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有无皮肤病人专用工具,机械通风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等。

  4、商场超市及文化娱乐场所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用消毒间及专用消毒设施,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消毒产品的卫生,公共用品的消毒程序是否正确,是否有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记录,公共用品的配备比例,公共用品的保洁,是否有禁烟标示,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机械通风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等。

  四、认真完成国家公共卫生“双随机”监督抽检单位任务

  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任务工作规范要求,使用手持执法终端逐项监督检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公共场所微小气候、用品用具进行了检测;对学校供水水质进行了快速检测。监督、检测结果按时限上报,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落实公共场所经营主体是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条例实施细则赋予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管职责,结合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挥社会媒体监督宣传作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公开多方位投诉渠道,公开立案查处违法结果,形成震慑,提高群众获得感,培育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水平。

  阜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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