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做好商场超市 卫生防护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0-02-21
商场超市构成复杂、人员密集、停留时间长,做好商场超市的疫情防护工作尤为重要。为保障商场、超市工作人员及购物人员的健康安全,现特将商场、超市卫生防护措施通告如下:
一、各经营场所应做好以下卫生防护措施
(一)经营场所负责人应落实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防控制度,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
(二)应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禁止组织集体性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
(三)应建立员工每日体温监测制度,接货员、采购人员、理货员、保洁员、收银员等工作人员要在工作期间戴好防护口罩和手套,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乏力等症状时,应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并佩戴口罩到定点医院就诊。
(四)要在经营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利用电子登记系统落实进店登记制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督促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五)所有人需佩戴口罩。所有员工要佩戴口罩上岗。安排专人提醒顾客在进入商场超市之前佩戴好口罩,顾客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购物。
(六)保持安全距离。商场中的物品销售区、称重区、收银台等区域,工作人员应当引导购物者自觉排队且保持1米及以上距离。收银员优先采用无线扫码支付方式,有条件的商场超市收银人员可配戴护目镜。视情况适当控制经营场所的顾客人员数量,采取有效人员分流措施,避免人员密集。
(七)设置应急区域。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引导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八)加强室内通风。在保证经营场所温度达标前提下,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进行清洗、消毒或耗材更换。若场所内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
(九)垃圾清运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及器具。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确保商场超市地面无污水,尤其是生鲜加工区域应当保持地面干净整洁。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确保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十)加强餐饮具消毒。员工用餐场所应当保持通风换气,加强公用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ー用一消毒,每日对餐桌椅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清毒。工作人员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可考虑一人一桌就餐,避免集体用餐,尽量减少近距离交谈。
(十一)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合、休息区、服务台、游戏机、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购物篮、卫生洁具、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十二)工作服消毒。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十三)方便顾客清洁。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的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二、购物者应做好自身防护
(一)要佩戴口罩。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进入商场、超市等场所,请自觉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可佩戴一次性手套,不随地吐痰,未戴口罩者谢绝进入。有发热等症状的,请勿外出或进入超市购物,如确有需要,请亲戚朋友代为购买。同时,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并佩戴口罩到定点医院就诊。
(二)合理使用电梯。所有人员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使用扶梯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乘用直梯时,不要直接用手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三)配合商场、超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商场、超市等场所的工作人员将会对购物者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实施人员分流购物等各项防控措施,请购物者主动配合。
(四)保持安全距离。购物者在进入商场、超市后注意与售货员及其他购物者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交谈。购物、称重、结算等重点区域要自觉排队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结算时尽量采取无线扫码方式结算,减少现金交易。
(五)做好个人卫生。购物者尽量减少购物时间和频次,购物结束后可使用商场、超市配备的速干手消毒剂消毒,或回家后及时洗手清洁。
阜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商场超市购物自身防护明白纸
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商场、超市购物时注意做好以下防护:
(一)要佩戴口罩。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进入商场、超市等场所,请自觉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可佩戴一次性手套,不随地吐痰,未戴口罩者谢绝进入。有发热等症状的,请勿外出或进入超市购物,如确有需要,请亲戚朋友代为购买。同时,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并佩戴口罩到定点医院就诊。
(二)合理使用电梯。所有人员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使用扶梯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乘用直梯时,不要直接用手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三)配合商场、超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商场、超市等场所的工作人员将会对购物者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实施人员分流购物等各项防控措施,请购物者主动配合。
(四)保持安全距离。购物者在进入商场、超市后注意与售货员及其他购物者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交谈。购物、称重、结算等重点区域要自觉排队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结算时尽量采取无线扫码方式结算,减少现金交易。
(五)做好个人卫生。购物者尽量减少购物时间和频次,购物结束后可使用商场、超市配备的速干手消毒剂消毒,或回家后及时洗手清洁。
阜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