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阜政办106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9-17
阜平县“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阜平县“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通 知
一、背景资料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冀政字〔2018〕54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精神,深化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我县“证照改革”工作,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全面落实省政府、市政府的决定,现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四个方面内容:
第一方面是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扎实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措施,全面改革审批方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第二方面是改革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县本级涉及26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探索推进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改革,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逐步实现全覆盖,上下同步,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第三部分是改革重点。(一)明确改革方式1.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2.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强化宣传培训。(三)狠抓工作落实。
2019年9月17日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下载
电话:0312—7221230 0312—7222134 传真:0312—7224040 招商引资办公室 :0312—723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