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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政办【2019】65号阜平县空气质量指数不降反升整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阜平县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约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阜平县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约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资料
6月20日,我县因累计3个月空气质量指数不降反升被省生态环境厅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约谈,约谈指出我县5个方面具体问题。为切实推进相关问题整改,扭转空气质量指数不降反升的不利局面,根据国家、省、市生态环境治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四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工作要求。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针对上级反馈问题集中攻坚、挂账整改,举一反三,防止反弹,长效监管;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强化环境执法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持续发力,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空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稳步提升。
第二部分是反馈问题。(一)清洁取暖不到位,散煤监管不得力;(二)燃煤锅炉整治打折扣,淘汰取缔不彻底;(三)餐厨油烟净化不到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四)重型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不到位,油品质量检测不全面;(五)监管部门不尽责,扬尘管控不得力。
第三部分是工作措施。(一)推进清洁取暖。(二)加强散煤管控。(三)淘汰燃煤锅炉。(四)强化餐厨油烟监管。(五)加强重型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六)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七)强化扬尘管控。(八)加强企业监管。(九)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第四部分是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二)强化工作标准。(三)强化执法检查。(四)强化舆论引导。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