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5-28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阜提案主字〔2023〕第2号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444号提案的答复
常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安装社区充电桩消除电动车隐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县城区共有住宅小区141个(含独栋),其中物业公司参与管理的有24个小区,小区业主自治(无物业管理的)117个。其中,物业公司参与管理的24个小区中有14个小区配建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能够落实“三集中”(停放、管理、充电)措施,物业企业能够完成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行为的检查和监督,杜绝了楼道内停放、充电以及“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发生;其余10小区在征得民意后,通过业委会和社区对充电实施进行选址和建设。
二是我县制定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台账,对不能满足居民需求的小区,通过社区、消防等部门的支持,积极征求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广大业主的意见,为各小区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桩,为广大业主提供安全的停放点,确保电动车充电安全,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截至目前,新建电动车充电设施17个,清理涉及违规充电电动车场所29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150辆,张贴发放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资料2500份。
三是2023年,我县启动实施审计局家属楼、矿山局家属楼、企业局家属楼、计量局家属楼、食品西家属楼、工商行家属楼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小区电动车棚和充电桩等基础设施逐一进行改造,通过旧改项目的实施,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将得到全面改善。
四是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和巡查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在物业管理区域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曝光案例警示等宣传,提高小区业主的安全意识。物业公司每天安排专人巡视,将违规违停在消防通道、楼内的电动车拖移。同时,结合“安全月”等主体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消防演练,各相关部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居民积极参与小区消防演练,不断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和营造全民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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