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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7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5-15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阜提案主字〔2023〕第1号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373号提案的答复


  马彦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疫情防控为契机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管理。我县对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建设一直关心和关注,特别是从2020年开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对规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与招聘工作组织了多次调研论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意见(试行)》,该文件既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提出了规范,扎紧了入口关,又强化了监督考核,畅通了出口。同时,按照2020年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共招聘28名(本科学历7名、大专学历21名)社区干部,其中中共党员9名,年龄均在40周岁以下,从源头上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综合素质。
  二是努力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近年来,我县一直积极从省、市争取配套资金,用于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发放。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人员队伍,加强社区干部队伍正规化建设,确保优秀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干的起劲,我县新招录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均高于冀人社发〔2019〕34号文件同类人员工资标准。2023年,我县安排专项经费75万元,用于社区党组织工作及社区群众服务。
  三是积极去“行政化”减负增效。根据省民政厅出台的《关于减轻社区负担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和服务效能的十项规定》,进一步划清“行政权力”与“自治权利”界限,严格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管理范围,明确政府社区权责边界,构建起管理过程分开、责任界定明晰的制度体系。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两委”职责、依法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意见》,依法确定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15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22项,推动社区工作项目化、清单化。按照“权责一致、权随责走”原则,实施社区事务分类管理、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切实为社区“减压松绑”,真正解决社区行政化负担过重问题,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和服务群众效能,释放社区自治活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
  四是强化社区专业化人才培训。近两年来,我县加大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力度,每年组织优秀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医疗服务培训,培养了大批基础医疗服务人员。下一步,将积极争取省、市财政资金,对参与公益性医疗服务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奖励,鼓励更多社区工作人员走专业化职业化道路,提高全县社区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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