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4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20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阜提案主字〔2024〕第6号
阜平县人民政府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649号提案的答复
庞则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卫生环境,加快农村公厕建设和维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公厕。我县在新建或改建农村公厕前,深入开展宣传发动,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对公厕是否需要建设、选址在哪里、如何管护等进行审议表决并做好相关会议决议记录,建立公厕管护机制,明确管护方式、责任人员、管护责任等内容后方可实施。
二是加强改厕技术指导,规范农村公厕改造建设。加强农村改厕工作的调研、指导、检查,持续开展农村改厕技术服务专项行动,落实好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制度,发挥好改厕技术指导员的作用,加强改厕技术业务培训、指导,严格按照《河北省2023年农村厕所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农居办〔2023〕2号)进行农村公厕选址、设计、建设,确保村庄在具备水冲条件、方便群众使用的前提下再进行建设。
三是坚持改厕与管护并重,健全完善公厕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公厕管护制度,将农村公厕管护纳入村规民约,配备专(兼)职公厕保洁员,,由村委会与公厕保洁员签订协议,明确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保洁员履职到位、公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设施设备维护到位。因村制宜采取公益性专(兼)职岗位保洁、党员干部及村民轮流值日清扫等多种方式,确保每座公厕均有人员负责日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设施维护工作、达到“三净两无一明”标准。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排查整改,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将农村厕所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列入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作为农村“厕所革命”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推进,督促、指导各乡镇根据厕所问题类型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分类、分步开展厕所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在农村改厕工作中不出现类似问题。
五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厕管护。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文明如厕、厕所管护、粪污科学处理等方面的科普教育,让广大村组干部、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意义,自觉养成文明如厕、爱护环境卫生的行为习惯,引导村组干部、农民群众自发维护好农村公厕环境卫生、设施设备。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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