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19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阜提案主字〔2024〕第4号
阜平县人民政府
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523号提案的答复
赵春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修复保定农田间排水沟和打通断头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构建农田排涝工程体系建设
一是对田间排水沟渠不通畅问题进行规划治理,对“竹节沟”等进行疏通治理,对因种植农作物填埋的排水沟,全面开展疏挖,恢复原有排水沟渠,提高农田排涝能力。二是对中小河流进行系统规划治理,按照流域系统治理原则,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不断完善防洪排涝功能。三是对原有骨干排水渠道制定治理方案,结合大中型灌区改造进行清淤治理,设计标准不达标的扩挖疏浚,形成“田入渠-渠入沟-沟入河”的农田排涝体系。
二、强化资金投入引导和保障工作
一方面,通过购买农村基础设施保障保险方式,用财政投入撬动保险资金,增强对设施因灾损毁等维修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建立“奖优罚劣”引导机制,鼓励乡镇、村多渠道筹资筹劳,做好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维护。
三、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基础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根据市政府印发的《保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通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较低、建设内容不全,需要提质改造类的项目区,纳入立项范围进行改造提升。全面提高新建改造项目亩均投入标准,在建设内容、标准和方式上提质提标,打造一批示范工程、典型项目。加快补齐短板,把农田排涝设施与灌溉工程同步规划建设,让农田真正成为“旱能浇、涝能排”的高产田。
四、切实落实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理
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主体落实,认真落实《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全面提升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水平,确保建成的各类工程管好、用好,长期发挥效益。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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