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阜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4-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拟结合我县实际,草拟《阜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阜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制定的合理性,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各单位在原文件中进行修改,修改部分用红色进行标注,于2024年4月18日下班前将反馈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司法局邮箱。(邮箱:fpxfzb@163.com)
阜平县司法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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