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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阜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4-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拟结合我县实际,草拟《阜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阜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制定的合理性,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各单位在原文件中进行修改,修改部分用红色进行标注,于2024年4月18日下班前将反馈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司法局邮箱。(邮箱:fpxfzb@163.com)

 

附件:阜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阜平县司法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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