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 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3-12-08
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0〕第2号)、《保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保政发〔2020〕16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我单位起草了《阜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6日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反馈。
特此说明。
阜平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7日
相关下载
电话:0312—7221230 0312—7222134 传真:0312—7224040 招商引资办公室 :0312—723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