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阜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试行)》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3-11-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为规范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根据《保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拟结合我县实际,草拟《阜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阜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制定的合理性,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各单位在原文件中进行修改,修改部分用红色进行标注,于2023年12月6日下班前将反馈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司法局邮箱。(邮箱:fpxfzb@163.com)
阜平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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