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平县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单据集中收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5
一、收取时间: 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收取地点:阜平县医疗保险中心一楼居民待遇窗口(职工慢性病医保中心二楼)
三、报销范围:已申请通过门诊慢特病的患者2023年在保定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未实时结算报销的相对应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费用。
四、报销资料:1.门诊收费票据原件或电子收费票据;2.与票据对应的处方;3.费用明细清单;4.患者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或社保卡复印件备注:政策规定不在报销范围内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阜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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