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关于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8
根据河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12月18日至24日期间,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县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内容
重点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内涵发展、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落实“双减”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二、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其他群众。调查样本为县常住人口的1.5‰,其中,家长的比例不低于50%,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
三、 调查方式
社会认可度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问卷填答。调查问卷共3套,分别为社会人士卷、校长教师卷、学生卷,其中:社会人士卷调查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校长教师卷调查校长、教师,学生卷调查学生。
特此公告。
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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