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8-16
相关文件:《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县司法局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分县级有关单位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提出县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存在部分文件不符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情形,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
二、清理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2.《河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经清理,决定修改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
四、实施时间
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原有效期执行
五、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阜平县司法局
咨询电话:0312-72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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