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2025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11
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县农业农村、水利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工作
(一)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二是落实第一责任。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工作。
(二)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
一是精简行政许可。动态调整农业农村领域权责清单,进一步优化种子生产经营、兽药经营、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许可流程。二是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涉农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
(三) 健全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二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制定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安排重大支农项目、处置涉农突发事件等重大决策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四) 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经营秩序。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执法。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力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和农业农村正常秩序。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并落实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清单,对情节轻微、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体现了执法温度。
(五) 强化普法宣传,营造乡村法治氛围。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深入乡镇、村社、田间地头,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加强系统内学法。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必学内容,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二、存在问题及短板
对标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我局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之处:
1、学习上,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学得不深、吃得不透。学习上,存在照本宣科、机械式学习的问题,对党中央的政策文件学得不深,吃得不透,领悟不到精髓。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需要加强学习,坚持读原著、悟原理,一方面需要加强交流分享心得体会,通过思想交流,分享领悟精髓,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2、工作上,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亟待提高。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繁杂多样,农业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养是个系统的大工程,不光需要掌握系统的涉农法律法规,还需要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3、执法上,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化行政执法有待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在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意识、法治素养、服务观念和工作能力几个方面全面发力,综合培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在提升法治能力上求突破。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和专业化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2、在规范执法监督上出实招。进一步细化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强化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3、在优化涉农服务上见实效。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更多惠企便民举措,激发农村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