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阜平县鑫尚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74户经营主体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26
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拟吊销阜平县鑫尚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74户经营主体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
阜平县鑫尚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74户经营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阜平县鑫尚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74户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属于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拟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公告所列经营主体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公告所列经营主体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刘俊杰 马 伟(城关所)
刘 栋 李建设(城南庄所)
张俊秀 顾振勇(平阳所)
李玉东 吕庆伟(龙泉关所)
联系电话:0312-7229553(城关所)
0312-7888140(城南庄所)
0312-7892113(平阳所)
0312-7851215(龙泉关所)
联系地址:阜平县市场街
附件:拟批量吊销名单
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 5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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