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2018年阜平县贫困学生县内政策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4-30
冀阜源评价字(2019)第1 号
关于2018年阜平县贫困学生县内政策救助
绩效评价报告
河北阜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阜平县财政局全权委托,对2018年阜平县贫困学生县内政策救助资金涉及的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项目涉及实施单位1家,其中专项资金安排130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119.2万元。
考核前召开了由阜平县财政局、阜平县贫困学生救助办公室、阜源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参加的研讨会,确定了考核依据、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对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
考核结果得分92.78分,综合评定对2018年阜平县贫困学生县内政策救助资金项目绩效等级为“优”。
总体看,通过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对贫困学生县内政策救助项目工作的支持,推进了阜平县贫困学生县内救助项目工作的开展,既提高了项目资金利用效率,又更好地保障了贫困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没有发现截留、挪用、贪污等违法行为。
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申报、审批上所选择的项目都符合阜平县贫困学生救助试行办法,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全县贫困学生县内政策资助健康、有序、高效发展。二是项目质量基本达到预期指标,达到了改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贫困学生生活学习环境的目的。三是现项目已全部完工,项目已经产生效果,为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正 文
阜平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单位的委托,于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30日对阜平县2018年贫困学生县内政策救助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与绩效评价有关的项目资料由贫困学生救助办公室提供,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项目相关资料,对该项目的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发表评价意见。
我们的绩效评价工作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在评价工作中,我们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查看资料、检查账簿凭证、调查访谈等我们认为的必要评价手段,具体评价情况汇总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习总书记在2012年考察阜平县扶贫工作时,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加快脱贫步伐做出重要指示,阜平县由此围绕民生保障“兜底”工程,实施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其中教育脱贫是重要组成部分。
为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使贫困学生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阜平县委、县政府于2015年6月12日印发《阜平县贫困学生救助试行办法》(阜字〔2015〕16号)。
(二)项目概况
阜平县贫困学生救助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救助办”),隶属于阜平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县内学生救助政策的具体实施工作。
2018年8月县救助办制订《阜平县2018年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10月县救助办制订《阜平县2018年贫困中小学生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对原《阜平县贫困学生救助试行办法》进行完善,继续对贫困学生救助工作。
救助范围:构建从幼儿到大学所有贫困学生全覆盖的救助体系,凡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面临失学、辍学的所有贫困学生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救助标准:1、幼儿贫困生:按收费标准免除幼儿贫困生当年保教费。
2、小学贫困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
3、初中贫困生:每生每学年2000元。
4、高中职中贫困生:高中贫困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职中贫困生每生每学年5500元。
5、特教贫困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
6、贫困大学生:重点是对当年升入本科以上院校的贫困学生进行救助,救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0元。
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主要由县级财政安排资金作为贫困学生救助基金,县财政资金确保能够兜底;接收社会爱心募捐;干部结对帮扶;企业和社会各界定向帮扶;结合上级政策性资金等统筹使用。
依据《阜平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阜财〔2018〕64号),2018年县级安排救助资金1300万元,当年实际到位资金1300万。整合2018年教育上的“三免一助”“两免一补”、“泛海助学”、民政局“福利彩票”资助等,涿州市民政局资助19.2万元,侨联资助100万元等资金后,县级财政资金兜底使用。
工作目标:按照《试行办法》的要求做好救助工作,保证救助效果,确保凡经县级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全部救助,避免学生因家庭贫困失学、辍学,避免家庭因供养学生上学导致家庭贫困。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贫困学生县内政策救助开展绩效评价,真实反映有关政府部门履行职责、开展贫困学生县内政策救助所取得的成效,反映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现状及保障贫困学生学习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促进全县贫困学生县内政策救助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开展,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河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冀财政〔2011〕6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7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
3、《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2012〕69号)、《河北省财政监督规定》(省政府令〔2006〕2号);
4、《保定市阜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对贫困学生县内政策救助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阜财〔2019〕85号);
5、《阜平县贫困学生救助试行办法》(阜字〔2015〕16号)。
(三)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根据县级财政安排和部门当年计划,本着科学可行,准确具体,简洁明了的方针,设置相应的绩效指标。项目绩效指标分值根据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各项指标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影响程度确定。
严格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认真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和撰写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搜集相关资料,如相关政策依据、资金批复、资金支出、享受救助学生情况等;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进行讨论准确领会文件精神;对要求进行绩效评价的专项项目进行分工,落实到部门、人员,并提出明确的时间要求。
2、组织实施:由财政部门组成绩效评价检查工作组,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贫困学生县内政策救助的绩效评价工作。
3、分析评价:评价过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根据评价结果,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预算安排和项目管理提供经验。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项目多渠道筹建救助资金,县财政资金确保兜底。2018年县财政安排救助资金1300万元,当年实际到位资金1300万。整合2018年教育上的“三免一助”“两免一补”、“泛海助学”、民政局“福利彩票”资助等,涿州市民政局资助19.2万元,侨联资助100万元等资金后,县级财政资金兜底使用。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阜平县贫困学生救助资金专户2018-2019学年初结余184.2702万元,当年到位资金1419.2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资金1300万元、其他救助资金119.2万元;实际发放2018-2019学年救助款1329.34万元,其中县财政安排1210.14万元、其他救助资金119.2万元;银行利息净收入0.3347万元;支付网银年费0.02万元。完成2018—2019学年贫困学生救助后账户资金结余274.4449万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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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结余 |
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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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初 |
18427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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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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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0.00 |
1210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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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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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00.00 |
19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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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联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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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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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款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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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2000.00 |
13293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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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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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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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付网银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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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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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累计 |
1842702.25 |
14195347.14 |
13293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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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结余 |
274444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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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2019学年学生救助情况
依据阜平县贫困学生救助办公室制订的《2018年贫困学生救助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8月中旬启动2018年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共计救助大学生428名,救助资金496.93万元(其中救助办账户资金452.03万元,其他社会捐助44.9万元)。2018年10月启动2018—2019学年度贫困中小学生救助工作,共救助中小学生 4874名,救助资金1213.72万元(其中救助办账户资金877.31万元,县教育局补贴及社会捐助336.41万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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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资金 |
大学生(428人) |
中小学生(4874人) |
合计(530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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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救助办专户 |
县级财政资金 |
3328300.00 |
8773100.00 |
1210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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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民政局 |
192000.00 |
|
19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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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联资助 |
1000000.00 |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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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4520300.00 |
8773100.00 |
13293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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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住宿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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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000.00 |
313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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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幼儿救助金(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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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00.00 |
16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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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人士捐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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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00 |
3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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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福彩 |
2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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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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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救助 |
420000.00 |
|
4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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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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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0.00 |
3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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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969300.00 |
12137200.00 |
17106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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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阜平县贫困学生救助办公室对到户资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户管理,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贫困学生资助档案、审批、资金发放等资料健全,由专人归档管理。救助金发放按《试行办法》要求,与教育、民政等政策性资金统筹使用,保证贫困学生不多头享受救助,建立了社会帮扶信息汇总通告制度,提高了救助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保证救助政策的顺利实施,救助办制订了《阜平县2018年贫困学生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救助程序、明确救助时间安排;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讲解,以公开透明促公正公平,确保救助政策落实到位。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县救助办作为救助政策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与乡镇救助办的协调联系;教育局负责做好协调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学生基本信息的上报汇总工作,确保信息准确真实;财政部门将救助所需要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宣传部门广泛宣传救助政策成效,同时向省市级媒体推介,不断推动贫困学生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县救助办及各成员单位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负责全县贫困学生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该政策实施共救助2018—2019学年贫困学生5302人,救助金达1710.4万元。其中中小学生4874人,救助金1213.72万元,涉及全县120多所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大学生428人,救助金496.93万元。
2018—2019学年贫困学生救助金1710.65万元中,财政资金1210.14万元,占比70.74%。其中救助大学生332.83万元,占救助金496.93万元的66.98%;救助中小学生877.31万元,占救助金1213.72万元的72.28%。县财政资金确保兜底,发挥救助工作实效。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2018年财政到位资金1300万,包括动用上年结余184.2702万元,实际发放救助款1329.34万元,结余资金274.4449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2018年该救助政策惠及全县贫困学生5302人,以往年学生数据库为基准进行动态调整,构建起了从学前教育到大学贫困学生全覆盖的救助体系。救助工作的开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为贫困学子圆了上学梦和成才梦,为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提供了动力和希望。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得分为48分,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得分44.78分,综合得分92.78分,等级为优。
评价结论:县救助办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管理,较好地完成了本项目的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经县级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全部救助,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避免家庭因供养学生上学导致家庭贫困。该救助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组织的大力支持,政府+社会共同帮扶贫困学生的模式逐步形成和完善,为贫困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保障,受助学生以优异成绩和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的制度建设
阜平县人民政府制定了系统的项目实施办法,完善的制度建设为项目实现预期的绩效目标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县救助办在救助工作实施中严格执行《试行办法》的规定,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订2018年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对部分制度进行了细化。
2、规范化的管理
县救助办为保证贫困学生救助工作的连续性,确保救助效果,结合2016、2017年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了2018年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流程和细节予以完善。一是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三是明确责任追究,四是继续做好励志教育工作。并召开救助工作安排部署会,以规范化的管理保证该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二)存在问题
1、记帐存在不规范现象
支付救助金记入了“经费支出”科目,应记入“专款支出”科目。
2、由于扶贫办建档立卡库动态调整不够及时,不断有返贫家庭的学生,在2019年年初补发了一批救助金。
3、救助金发放有误,后期将救助金退还。
4、部分家庭对贫困生救助政策不了解。
¨改进建议
1、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正确运用会计科目,规范记帐;
2、建议完善贫困学生数据库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学生数据信息,保证贫困学生的及时救助,使救助资金充分发挥其救济作用。
3、建议救助对象的有关信息比对完全相符后发放救助金。
4、加大宣传力度,使人们对贫困生救助政策得到充分了解。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通过本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找出项目管理过程中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缺陷和问题,并总结出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对于以后相似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同时,评价结果在政府规定的范围内公开,在制订下年度预算安排时,作为重要参考资料,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年3月19日账面资金余额为182.3491万元(上期财政绩效评价报告中显示数据),本次审计起止日为2018年8月1日-2019年3月31日,2018年3月20日-2018年7月31日发生利息收入2笔,分别为0.1437万元和0.1399万元,退还2017-2018学年救助金2.9万元,补发2017-2018学年救助金1.2625万元,2018年7月31日余额为184.2702万元。
八、附件
附表(河北省阜平县贫困学生县内政策补助绩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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