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教育工作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验收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提前三年达到了省级标准要求

发布时间:

2017-10-12


  10月10日至11日,河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王占林一行对阜平县进行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验收。经过近两天时间的听、察、看,评估组一致认为,阜平县教育工作高标准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

 

 

  10月10日,督导评估组一行分6个小组按照评估程序和要求,深入到县财政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检查账目、核对数据等方式,检查了教育经费保障及“三个增长”落实情况;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到龙泉关镇、天生桥镇、夏庄乡等10个乡镇的40所农村学校、幼儿园,对办学条件、教育资源配置、学校管理和教育投入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为了充分征求群众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意见,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校长、老师、家长代表共六十多人参加的座谈会,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

 

 

  11日上午,教育督导活动召开评估反馈意见会。省督导评估组观看了展现阜平县教育工作发展的专题片,并听取了教育工作汇报。

  听取汇报后,省督导评估组对阜平教育发展给予肯定,认为阜平县委县政府发展教育的思路明确,重视到位、认识到位、落实到位,不仅取得了显著成绩,也积累和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在全省起到了示范作用,值得推广。突出表现五个方面的阜平特点:一是将教育的发展作为精准脱贫重要内容,作为脱贫攻坚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发挥出了教育扶贫在脱贫攻坚战当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保证了经济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把教育作为了基础性、先导性事业;三是大力营造发展教育的良好氛围,把教育作为一种事业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带动整体社会形成了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四是高站位,大手笔,高标准加快学校建设,做到了信息化教育全覆盖,寄宿制全覆盖,幼儿至大学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全覆盖;五是统筹各级各类校园健康协调发展,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经评估检查认定,阜平县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为合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为达标,通过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验收,三项评估均为省督导评估标准的最高等级,其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更是提前三年达到了相关标准要求,并将于明年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验收。

 

 

  近年来,阜平县把发展教育作为脱贫攻坚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贫先治愚”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教育扶贫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优先发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持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举全县之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开创阜平教育发展新纪元。先后投资2.6亿元在全县范围内建设13所寄宿制学校,今年全部投入使用,真正实现了“最好的资源给教育,最好的房屋给学生”。2015年开始,投入4.5亿元用于城区学校建设,今年年内白河学校、阜东小学、白河幼儿园建成投入使用,将消除城区超大班额,让城区孩子不再“挤着上学”。为确保贫困学子不再因贫辍学,贫困家庭不再因学返贫,县财政每年编列预算1300万元,按照小学贫困生每人每年救助1500元,初中贫困生每人每年救助2000元,普通高中贫困生每人每年救助6000元,大学贫困生每人每年救助12000元的标准,构建贫困生全覆盖的救助体系。为保障师资队伍,四年来,共补充教师716名,其中招录“特岗计划”教师506人,向社会公开招聘138名。同时保障和改善农村教师待遇,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持续深入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全面实现阜平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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