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2019年第六批次建设用地
发布时间:
2019-04-12
征 地 告 知 书
阜平镇高阜口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阜平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高阜口村地,西至高阜口村地,南至高阜口村地,东至高阜口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0.801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阜平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15.50万元计算。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章)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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