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入股专业合作社发展产业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
2017-12-19
一、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的决定》第十二条规定: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河北省建立农村股份合作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意见》(冀扶办联〔2016〕18号)文件精神,鼓励扶贫小额信贷入股农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发展产业,增加贫困户收入,汪洋总理在6月23日扶贫座谈会上提出的“鼓励龙头企业带动入股贫困户,获得资产性收益”,河北省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均采取此种方式。
二、获得贷款的范围是什么?
1.贫困户入股专业合作社发展脱贫产业政策适用于2014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贷款额度均为10万元,以户籍为准(夫妻双方存在违规分户的,据实际情况按一户计。未成年人单独设立户口的,和父母或抚养人按一户计)。
2.信用卡违约轻微、被顶替冒名的贷款户与银行协商处理后予以办理;自贷不良未登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自愿偿还后予以办理。
三、何种情况不能获得贷款?
1.因恶意违约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准参与;在农联社自贷不良未予偿还的不准参与;
2.非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
3.在阜平县惠农担保公司获得担保贷款超过10万元的。
四、贷款人年龄有什么限制?
基本上无限制。贷款人年龄在57周岁以下的,可在农行、农联社、大商村镇银行办理;贷款人年龄在57-62周岁之间的可在农行办理;贷款人年龄超过62周岁的在人保财险公司通过“政融保”项目办理。
五、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贫困户由阜平县惠农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从银行取得扶贫贷款,以村为单位成立专业合作社;各专业合作社以乡镇为单位组成合作社联合社;由联合社向国有公司股权投资从事食用菌产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不承担国有公司经营风险,获得投资收益(含贷款利息及固定分红)。
六、贷款获得分红多少?
贫困户申请的贷款额度为每户1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投资期限等同于贷款期限。贷款投入专业合作社后,贫困户不承担经营风险。专业合作社每年分批次向贫困户支付年投资收益,目前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固定分红为5000元/年;已脱贫的2014年初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固定分红为4000元/年。获得分红的时间为贷款到账后1-2个月内,专业合作社负责向贫困户支付年投资收益,并向贫困户发放《贫困户投资专业合作社收益凭证》。如果户籍人口仅为1人且死亡的,由阜裕公司偿本付息,提前终止合同。
七、贷款人的风险是什么?
零风险。贷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由阜平县惠农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投资至阜裕公司(国有独资),还本付息全部由阜裕公司承担,贷款人不参与具体经营,不承担任何风险。按照金融扶贫相关政策,即使阜裕公司可能无力偿还本息,与银行和贷款人无关,由阜平县惠农担保公司和阜裕公司商定还款方式。
八、贷款人三年后可以续贷吗?
可以。协议到期后,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贫困户可续签或重新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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