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坝某铝合金销售点销售不合格铝材案情通报
发布时间:
2016-01-08
2015年10月21日,阜平县工商局对铝合金销售市场进行抽检检测。因小坝某铝合金销售场所检测报告显示铝材质量不合格,特对其进行调查。查处0.2吨不合格“粤胜”铝型材已售出,并获利600元。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39条、第50条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00元。2、罚款1400元,合计2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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