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发出首张新版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
发布时间:
2014-03-05
3月4号上午,在工商局行政服务大厅,工商部门发出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我县首张新版营业执照,标志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我县全面实施。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精神,国务院决定于3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国家工商总局为配套改革实施决定同步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进一步放松政府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了准入门槛和创业成本,将有效激发社会创业激情、创新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新制度对住所登记手续进行了简化,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工商登记时,公司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与此同时全国同步启用的新版营业执照,放宽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此外,企业的旧版营业执照,也将于2015年2月28日前全部更换为新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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