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梦小康梦”“阜平大枣杯”文学艺术创作大奖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07
关于举办“中国梦小康梦”
“阜平大枣杯”文学艺术创作大奖赛的
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以及县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讲懂守”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发展和繁荣阜平大枣文化领域的文学艺术创作,激励全县人民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积极投身到“小康梦”建设的跨越赶超中去,紧紧围绕发展支柱产业和科技兴县、文化兴县、电商扶贫,创作一批助力扶贫攻坚的文学艺术作品,特举办“中国梦小康梦”“阜平大枣杯”文学艺术创作大奖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阜平县委宣传部
阜平县林业局
阜平县文广新局
阜平县科技局
阜平县广播电视台
阜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阜平县红枣产业协会
阜平县枣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参赛事宜
1、参赛范围:凡工作、生活在阜平的文学艺术家、文艺爱好者,以及其它地区关爱、关注阜平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2、参赛体裁:体裁不限,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民间文学、故事、网络文学、电视专题、学生习作、通讯、作词作曲、戏曲、绘画、书法、摄影、篆刻、剪纸、根雕等文学艺术作品均可。
3、参赛主题:阜平大枣栽培历史悠久,在阜平发展史上极具重要地位。长期以来,已积淀形成极具地方特色的、厚重的阜平大枣文化。本次大奖赛的主题是围绕阜平大枣文化挖掘、整理和创作一批文艺作品,以服务于阜平传统支柱产业的发展壮大,为“阜平大枣”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4、参赛数量:小说、故事10000字以内,散文、随笔3000字以内,现代诗歌50行以内,古体诗词两首(阙),电视专题15分钟以内,绘画、书法、摄影、篆刻、剪纸等艺术作品原则上每人不超过两幅。
5、起止时间:2014年6月至10月。
6、奖项设置:本次大奖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金(奖品)及获奖证书。
7、参赛办法和要求:
(1)参赛作品交《枣花》编辑部,并在作品中标明“阜平大枣杯”字样。
(2)参赛作品须出自参赛人原创(书法、绘画、摄影作品除外),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3)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组委会享有优先刊登、播出、出版的权利。
(4)参赛作品后附通联地址、联系电话、真实姓名。
(5)为公平起见,所有编委和评委、工作人员,不得参赛。
(6)投寄方式
邮寄:阜平县文联办公室。
电子邮件:fupingzaohua@163.com。
请一律注明“阜平大枣杯大赛”字样。否则视为非参赛作品。
联系人:董梅、韩玉姣
邮编:073200
电话:0312-7225026
三、评审及作者待遇
1、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作家、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定。
2、作品择优在县电视台展播,在《今日阜平》、《枣花》杂志上发表,公布获奖名单,择优向外进行推荐。
3、获奖作者即具备加入阜平县作家协会及其它相关协会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组织机构
1、组委会
主任:袁玉璀中共阜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农工委书记
副主任:陈德廷阜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红枣产业协会会长
成员:王彦军阜平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金华栋阜平县林业局局长
牛玉杰阜平县文广新局局长
刘光龙阜平县科技局局长
闫慧阜平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郄佳学阜平县文联主席
孟志安阜平县枣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2、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委由市县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中国梦小康梦”“阜平大枣杯”
文学艺术创作大奖赛组委会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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